河南商報記者 郭丁然
1月10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了《關于印發鄭州市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 ‘千企展翼’行動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》。
辦法規定了一系列針對企業上市掛牌的獎補措施。其中包括:企業在上交所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,市政府給予總額1000萬元獎勵;企業在滬深交易所主板、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的, 市財政給予總額800萬元獎補;對在境外證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,給予一次性800萬元獎勵等。
申報工作將由市金融局牽頭,每年定期組織企業進行申報,原則上當年申報上一年項目。
對于申請企業的資格辦法中也做了詳細的規定。
?同時,辦法要求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對弄虛作假的企業及中介服務機構,取消其獎補資格,收回獎補資金,責任企業和責任人員失信情況通報信用主管單位。